公司上市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融资,以用于企业发展,二是公司上市后,信誉得到提升,受公众关注程度会更高,有利于企业发展。
中国一些公司到美国去上市,是因为两地的投资文化不同,可能一些在内地无法上市,或上市融不到多少资的企业(国内给的市盈率或溢价比较低)选择海外,比如大部分网络公司是这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公司要扩大海外业务,需要提升本身在海外的形像,那也可以选择海外上市。比如近期银行业海外上市大大提高了我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等级。
第三种情况是,有些公司企业规模特别大,需要融资的数量也非常多,而前几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高,容不下这样的大企业,所以要到海外上市,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是这种情况。另外,这些企业海外上市还是整个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手段。
互联网公司一般都是轻资本企业,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用以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所以资金来源经常是风险投资。而风险投资又经常来自于境外。例如阿里巴巴的主要投资方雅虎和软银。风险投资的主要获利途径是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套现。
考虑到中国目前禁止外资控制信息企业,外资风投一般都会拒绝被投资企业在国内上市(事实上,被外资实际控制的互联网企业不可能在国内上市,可变实体在中国证监会看来是非法的)。所以被投资企业一般是在海外注册。
进一步考虑资本流动的成本和税收问题,终大部分“中国的互联网公司”都注册在开曼群岛或者类似的,对于企业治理结构监管极松的地方。所以,从互联网公司的角度,可以问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美元基金投资,注册在开曼群岛,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公司,都喜欢在中国做生意?
从监管的角度看,中国对于上市企业的要求比较高(原本是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但是实践证明有很多弊端,但这不在本题的讨论范围内)。例如要求企业连续盈利。这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例如,豆瓣在上线6年之后宣布,如果不进一步研发,即可盈利,但是至今豆瓣的盈利都不显著。如果等到盈利才能进入股市融资,很多互联网公司都会饿死。而美国证监会是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的。这需要完善的法律与监管环境相配合来保护非机构投资者。而这种环境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罕见的。
从企业注册的角度,中国目前是工商登记,而美国是商事登记,后者对于企业本身的要求很低。在上市环节,国内审批时间非常长。而2009年纽交所向纳斯达克看齐之后,上市要求比国内低得多。作为全球激进的交易所,纳斯达克甚至允许双重股权(阿里巴巴没有在香港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港交所坚持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