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 收藏港盛 - 在线留言 - XML地图 欢迎光临深圳市港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专提供注册香港公司业务

港盛国际

全国咨询热线 400-088-6468

港盛国际专业注册香港公司、美国公司注册、英国公司注册等海外注册公司等业务!

诚信保证,信赖基础
联系港盛国际
全国咨询热线:400-088-6468

深圳分部电话:0755-8366 6468

传真:0755-8366 2816

港盛投资邮箱:kary@gsi.com.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地王大厦6208-6213室

外汇局:9月1日起超1000元银行卡境外消费提现交易信息需上报

发布时间:2017-06-06 发布作者:港盛国际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2日公告,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高小琴为啥拿2亿元买家族信托,富豪们为什么对家族信托如此亲睐?

下一篇:重磅!巴拿马正式宣布与中国建交,“一带一路”正式延伸到中美洲了!

相关推荐